10月18日,印度塔塔集團下屬的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向幾內亞地礦部遞交了鋁土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。
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2013年9月29日從幾內亞地礦部獲得了在幾內亞博凱大區(qū)Malapouya縣一處鋁土礦區(qū)的探礦權證,該探礦權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9日。
3年來,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共投入20萬美元進行勘探取樣。根據其初步探礦結果,該礦區(qū)具備商業(yè)開采價值。鑒此,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決定申請采礦權證,以便開采該礦。
2016年初,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向幾方提交了環(huán)境評估報告,幾內亞政府直屬的“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環(huán)境影響評估辦公室”(Bureau d’Expertise Environmentale pour le Développement Durable,BEEDD)和“環(huán)境評估辦公室”(Bureau Guinéen des Etudes et Evoluation Environmentale, BGEEE)分別就環(huán)評報告進行了評審、現(xiàn)場調查、專家分析等。最終批準了環(huán)評報告。
據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總經理巴莉女士(Mme. Mata Barry)介紹,該公司計劃分2期開發(fā)位于幾內亞博凱大區(qū)Malapouya縣的鋁土礦項目,第一期計劃投資8000萬美元,基礎設施建設工期18個月;投產后的前3年每年出產300萬噸鋁土礦;二期計劃投資4400萬美元,將產能提高到600-1000萬噸。在項目可研報告獲得幾方批準后,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申請25年有效期的采礦權證。
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是印度塔塔集團在幾內亞注冊成立的幾內亞法人企業(yè)。
據幾內亞媒體報道,在該項目上,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與幾方存在一個嚴重爭議,即退還探礦權證劃定的一半礦區(qū)面積的問題。
根據幾內亞2011年9月頒布的新修訂的《礦業(yè)法》,探礦權證有效期3年,獲得探礦權證的礦業(yè)公司在申請采礦權證(Permis d’Exploitation)時,應將探礦證劃定的探礦區(qū)面積的50%退還給幾內亞政府。如果要想合法地規(guī)避退還一半面積的條款,則需要投資10億美元以上、申請《特許采礦權證》(Concession Minière);即申請《特許采礦權證》的門檻是投資不低于10億美元。而印度Dynamic Mining礦業(yè)公司目前計劃一期和二期投資合計約1.3億美元,遠低于10億美元的門檻,只能申請普通的《采礦權證》,適用于幾內亞《礦產法》第19條款的規(guī)定,需要退還50%的面積給幾內亞政府。
塔塔集團簡介
塔塔集團Tata Group, 是印度最大的集團公司,創(chuàng)立于1868年,總部位于印度孟買。塔塔集團的商業(yè)運營涉及七個領域:通信和信息技術、工程、材料、服務、能源、消費產品和化工產品;旗下?lián)碛谐^100家運營公司,其辦事機構遍布世界六大洲80多個國家,并為85個國家提供產品和服務出口,全球各地的職員數量超過45萬人。塔塔集團共有31個上市公司,其市值總額約936.7億美元(截至2012年10月4日),擁有380萬股東。2011-2012財年,塔塔集團總收入為1000.9億美元,其中58%來自于海外業(yè)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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